序號 | 項目 | 技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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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外形尺寸 | 執法記錄儀外形尺寸(背夾、外接設備除外)小于等于 長75.5mm寬53.7mm高3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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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質量 | 執法記錄儀質量(外接設備除外)小于等于118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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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外殼防護等級 | 檢測補充要求:外殼防護等級應符合GB 4208-2008中IP68要求,IPX8條件為水深1.5m、持續時間2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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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照相功能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執法記錄儀具有連拍功能,連拍數量可設:2張、3張、5張、7張、10張、15張、20張、30張,連拍速度≥2張/秒:可設置5秒、10秒、20秒、30秒、60秒自動拍照:可設置以5秒、10秒、20秒、30秒、60秒時間連續拍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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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本機瀏覽、檢索和回放功能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執法記錄儀在待機狀態下,可一鍵回放最近一個視音頻文件,可以幻燈片方式瀏覽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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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字符疊加 功能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可在錄像文件中疊加數字、字母、中文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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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操作提示及狀態 指示功能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充電指示燈為藍色,執法記錄儀可設置開啟/關閉按鍵音,可設置開啟/關閉振動提示,可設置開啟/關閉指示燈,具備聲音、振動、指示燈三種提示,開機可語音播報編號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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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數據完整性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執法記錄儀在電量耗盡或突然關機時,可進行數據自動保存。錄像、錄音或拍照更換電池時保持最大10MIN連續工作,視音頻文件不丟失或損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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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上位機系統管理軟件功能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可通過管理軟件設置執法記錄儀為移動硬盤,可設置視頻分辨率、照相像素數、連拍/單拍、移動偵測,自動關機時間、開機密碼、USB密碼、刪除文件密碼、錄像文件分割時間《1-255MIN可設》:也可將使用者姓名、警號、單位編號寫入執法記錄儀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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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夜視功能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可設置手動開啟紅外或自動開啟紅外功能,具有紅外濾鏡切換,日光環境下不偏色,2米處覆蓋攝錄畫面70%以上面積,開啟夜視功能后,可看清距樣機10m處人物的面部特征,并可看清距樣機20m處的人體輪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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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充電功能 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可連接外接移動電源。通過專用適配器、USB接口座充充電和車載充電器充電,具有充電過載保護裝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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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文本瀏覽功能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可瀏覽txt格式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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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視音頻預錄、延錄功能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可預錄、延錄觸發前后大于等于20min的視音頻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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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遙控操作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可通過智能手機APP軟件控制進行拍照攝錄操作,支持無線遙控10m操作。 | 可通過智能手機APP軟件控制進行拍照攝錄操作,支持無線遙控10m操作。 |
15 | 無線傳輸功能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可連接無線通信模塊,通過無線通訊模塊可將位置信息實時上傳,可連接WLAN局域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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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數據訪問控制功能檢驗 | 可通過口令等方式對訪問執法記錄儀的操作進行鑒權,可劃分不同的訪問授權等級。通過數字證書的方式,對數據進行簽名和驗簽,同時提供數據完整性驗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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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全球定位系統功能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可接受全球定位數據并提供實時定位信息,通過衛星對本機授時,查看移動軌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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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連接對講機功能 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通過接口為模擬、數字對講機MOTOROLAMTP850提供拾音器和揚聲器,關機或鏈接電池盒狀態仍可提供拾音器和揚聲器,具有自鎖式接口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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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省電模式功能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執法記錄儀自動關機時間和休眠時間可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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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顯示屏 檢驗 | 執法記錄儀應具有彩色顯示屏,顯示屏對角線尺寸不小于136.25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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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顯示屏 亮度檢驗 | 執法記錄儀顯示屏應能顯示全場白測試信號。顯示全場白測試信號時的最大亮度應大于等于1200cd/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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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對比度 檢驗 | 執法記錄儀顯示屏應能顯示全場黑測試信號。顯示全場白和全場黑測試信號亮度值的比應大于等于4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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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視場角 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執法記錄儀攝像頭視場角大于等于120° | 2304×1296:125° 2560×1080:125° 1920×1080:122° 1440×1080:122° 1280×720:128° 848×480:120° 720×480:120° |
24 | 視頻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保存格式可設置為MP4、MOV。視頻分辨率為2560×1080、2304×1296、1920×1080、1440×1080、1280×720和848×480、720×480; 在視頻分辨率為2304×1296時,視頻分辨力1000線;在視頻分辨率為1920×1080時,視頻分辨率為700線,在視頻分辨率為848×480時,視頻分辨率為520線; 在視頻分辨率為2304×1296、2560×1080時,視頻幀率為30幀/s;在視頻分辨率為1920×1080、1440×1080、1280×720、848×480、720×480時,視頻幀率為60幀/s或30幀/s; | 視頻圖像為彩色彩色圖像; 視頻分辨率為2560×1080、2304×1296、1920×1080、1440×1080、1280×720和848×480、720×480; 在視頻分辨率為2304×1296時,視頻分辨力1000線;在視頻分辨率為1920×1080時,視頻分辨率為700線,在視頻分辨率為848×480時,視頻分辨率為520線; 在視頻分辨率為2304×1296、2560×1080時,視頻幀率為30幀/s;在視頻分辨率為1920×1080、1440×1080、1280×720、848×480、720×480時,視頻幀率為60幀/s或30幀/s; |
25 | 照片像素數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執法記錄儀拍攝的照片分辨力應大于等于1000線。當分辨率為2592×1944、2048×1536時、照片文件大小≦1MB。 | 有效像素:7808×4392、7600×4275、6144×3456、5472×3648、4608 × 3456 、4000 × 3000 、2592×1944、2048×1536 分辨力≥1000線 保存格式:JPEG |
26 | 最大記錄間隔時間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檢測補充要求:執法記錄儀采用自動分段記錄方式時,相鄰兩段間最大記錄間隔時間應小于等于0.02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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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電池工作時間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在更換一次電池的條件下可連續攝錄11.5h,待機480h。 | 在更換一次電池的條件下可連續攝錄11.5h,待機480h,符合A級要求。 |
28 | 電池充電時間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充電時間小于等于3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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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存儲介質容量檢驗 | 檢測補充求:存儲介質容量為128GB,執法記錄儀應能存儲不低于24h的1920×1080視頻動態視音頻圖像,存儲介質能保證執法記錄儀連續攝錄,錄音時長滿足5.4.9.1規定的時間及存儲照片不少于10000張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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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開機時間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執法記錄儀從按下開機鍵到進入取景預覽模式所用時間不應大于2.4s。 | 2.4s |
31 | 高溫試驗 | 檢測補充要求:溫度(70±2)℃,持續時間10h,試驗期間執法記錄儀處于工作狀態,試驗過程中不應發生狀態改變,試驗后執法記錄儀應能正常工作。 | 溫度70℃,持續時間10h,符合要求。 |
32 | 高溫貯存 試驗 | 檢測補充要求:溫度(70±2)℃,持續時間72h,試驗期間執法記錄儀處于非工作狀態,試驗后執法記錄儀應能正常工作。 | 溫度70℃,持續時間72h,符合要求。 |
33 | 低溫試驗 | 檢測補充要求:溫度(-40±3)℃,持續時間6h,試驗期間執法記錄儀處于工作狀態,試驗過程中不應發生狀態改變,試驗后執法記錄儀應能正常工作。 | 溫度-40℃,持續時間6h,符合檢測補充要求。 |
34 | 低溫貯存 試驗 | 檢測補充要求:溫度(-45±3)℃,持續時間72h,試驗期間執法記錄儀處于非工作狀態,試驗后執法記錄儀應能正常工作。 | 溫度-45℃, 持續時間72h, 符合要求。 |
35 | 恒定濕熱 試驗 | 檢測補充要求:溫度(40±2)℃,相對濕度(93±3)%,持續時間12h,試驗期間執法記錄儀處于工作狀態,試驗過程中不應發生狀態改變,試驗后執法記錄儀應能正常工作。 | 溫度40℃,相對濕度93%,持續時間12h,符合要求。 |
36 | 恒定濕熱 貯存試驗 | 檢測補充要求:溫度(40±2)℃,相對濕度(93±3)%,持續時間96h,試驗期間執法記錄儀處于非工作狀態,試驗后執法記錄儀應能正常工作。 | 溫度40℃,相對濕度93%,持續時間96h,符合要求。 |
37 | 溫度變化 試驗 | 檢測補充要求:最低溫度(-30±2)℃,最高溫度(40±2)℃,暴露時間1h,轉換時間3min,循環次數10次,試驗期間執法記錄儀處于工作狀態,試驗后執法記錄儀應能正常工作。 | 最低溫度-30℃,最高溫度40℃,暴露時間1h,轉換時間3min,循環次數10次,符合要求。 |
38 | 自由跌落 試驗 | 檢測補充要求:裸機跌落高度3500mm,試驗后應能正常工作,存儲的數據不應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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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絕緣電阻 試驗 | 檢測補充要求:具有充電器接口的執法記錄儀,其充電器或電源適配器的電極或與電源電極相連的其它導電電路與易觸及部件間的絕緣電阻應≧1000M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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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泄漏電流 試驗 | 具有充電器接口的執法記錄儀泄漏電流應符合GB 16796-2009中 5.4.6的要求。 | 0.01mA |
41 | 耐久性 試驗 | 檢測補充要求:對執法記錄儀的主要部件進行耐久性試驗:電源開關6000次、快門15000次、液晶顯示及開關6000次、可動部件6000次、模式選擇開關6000次,USB接口及連接線1000次,試驗后應能正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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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開機即攝錄功能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執法記錄儀在關機狀態下長按攝錄/錄音/拍照鍵能開機并且自動開始記錄視音頻信息,支持車載充電器啟動時自動開啟錄像,斷電10分鐘后停止錄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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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變焦功能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執法記錄儀具備最高支持64倍變焦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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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視頻回放控制功能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執法記錄儀在本機進行視頻回放時,具有2倍、4倍、8倍、16倍、32倍、64倍、128倍快進或快退回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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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移動偵測和振動錄像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當設置的偵測區域內有物體移動時,執法記錄儀可自動進行錄像;可設置振動錄像為開啟和關閉,靈敏度可調節,并具備重力感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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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視頻文件存儲空間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 視頻文件格式為視頻文件格式為1920×1080,1280×720,60幀/s時,每小時生成視頻文件大小≤3G/h;視頻文件格式為1920×1080,1280×720,30幀/s時,每小時生成視頻文件大小≤2G/h, 視頻文件格式為848×480,60幀/s時,每小時所占存儲空間不大于1.0GB ,視頻文件格式為848×480,720×480,30幀/s時,每小時所占存儲空間不大于0.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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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視音頻輸出功能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具有HDMI高清接口連接顯示器輸出回放視音頻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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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可見光定位功能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發出一束可見光進行取景定位,可以設置閃爍或常亮方式指示目標所在位置,指示持續5s.間隔60s亮3s,直到拍攝結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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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重點文件標記功能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執法記錄儀在攝錄過程中應能通過一鍵操作的方式對重點文件進行標記,標記方式應為原文件名中包含“IMP”,標記的文件應能在管理平臺中進行檢索,并可與其他文件進行區分,標記后文件有對應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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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補光燈功能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可開啟白光補光燈進行補光,通過按鍵控制白光補光燈以固定的頻率閃爍,可實現夜間拍攝彩色和攝錄彩色視頻圖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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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警音功能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通過按鍵操作可發出報警音,開啟整點播報功能后,可在執法記錄儀時間達到整點時發出提示信息,音量進行高,中,低關調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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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U盤功能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與上位機連接開啟U盤功能后,開機后輸入密碼,可以U盤模式與上位機連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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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警員編號語音播報功能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開機后可自動語音播報執法記錄儀內存儲的警員編號,通過按鍵可實現1920×1080與848×480之間錄像分辨率相互切換:一鍵切換給出語音播報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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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音頻功能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執法記錄儀可通過耳機接口回放音頻信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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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圖片放大功能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可在瀏覽圖片時對圖片進行放大,放大10倍。且可以播放幻燈片的方式瀏覽圖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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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循環錄像功能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執法記錄儀在開啟循環錄像功能后,可在存儲空間滿時自動覆蓋最早存儲文件進行循環錄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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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屏幕亮度調節功能 | 檢測補充要求:屏幕可自動調節亮度,也可通過按鍵調節屏幕亮度,設置高,中,低關調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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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背夾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執法記錄儀可通過單一夾具,實現360°水平旋轉及180°垂直旋轉調節,背夾具備紅藍燈,頻率可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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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計時誤差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執法記錄儀的時間與標準時的計時誤差應小于或等于3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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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一鍵切換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執法記錄儀應能在錄像時按下錄音鍵保存當前錄像文件后開始錄音,在錄音時按下錄像鍵保存當前錄音文件后開始錄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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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語言功能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可支持中文,英文語言切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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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鎖定功能 | 檢測補充要求:在錄像和錄音過程中可通過指定按鍵鎖定,解鎖后可按正常操作停止并保存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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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外接攝像頭功能檢驗 | 檢測補充要求:執法記錄儀可外接小型攝像頭和紅外攝像頭,具備自鎖式接口 視頻圖像為彩色圖像 視頻分辨率800×600和848×480, 視頻分辨率力500線; 視頻幀率25幀/s; 水平視角應大于等于125°。 | 視頻圖像為彩色圖像 視頻分辨率800×600和848×480 視頻分辨力:500線 視頻幀率25幀/s; 水平視角:125°。 |